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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4月13日讯4月12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遂宁市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优良天数33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1.0%,优良天数增加3天;全年细颗粒物(PM2.5)均值浓度为2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6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100%,为近三年同期最好水平,2个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涪山坝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至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保持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持良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023年,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将紧盯年度整改目标,压实整改单位责任,按期按质完成问题整改。持续强化大气面源污染治理管控,推进与重庆潼南等毗邻地区共建共享废物处置设施,启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紧盯扣分隐患和央督整改等重点指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对标补短,将切实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枯水期流域水质管控、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任务,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实施重大项目环评“清单制+责任制”服务机制,加大减排项目实施力度,保障全市主导产业的重大项目有序落地。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从源头守护环境安全;制定实施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强化流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处置能力;督导规范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医疗废水和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环境安全管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进一步用好用活《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不断完善环境问题快速发现及反馈整改机制,着力将生态环境“问题清单”转变为人民群众“幸福账单”。(文 柯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