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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民营企业职称评价体系,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民营企业特殊人才可直接申报认定高级职称等措施。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需引起重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推动民营企业职称制度改革,破除人才成长束缚。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民营企业身处市场经济最前沿,以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建设引领企业发展更为迫切。发挥好职称评审在民营企业中的引领作用,还需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方面,拓宽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定通道。时下,不少高校、科研院所、国企和事业单位等职称评定竞争激烈,而民企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审则呈现出“企业不关心、员工不感冒”的冷清状态。分析其中原因,一则有些民企员工对职称评定事项不清楚,二则民企工作内容重实践,与国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等一同参与职称评定时,民企员工不占优势。因此,需要人社部门结合民营企业发展特点,量体裁衣,加快建立能调动民企员工参与积极性、灵活易操作的人才职称评定规则和办法。例如,今年7月,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的通知》,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对论文、科研不作要求,淡化奖项,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参考依据;相关举措对拓宽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定通道,破解当地招才难、留才难等困境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更完善的用人体系和激励机制。民企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的初衷,在于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高质量人才队伍引领发展。然而,一些民营企业未能将人才职称评定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重要依据,影响了员工职称评定的积极性,导致其对更高技术人才吸引力不强。在破除民企人才职称评定束缚,建立利于人才成长体系的过程中,要强化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的有效衔接,通过相关政策和奖励机制,引导民营企业更加注重员工职称评定,并提升员工职称评定后的获得感,使人才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营造有利于民企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总之,要发挥好人才职称评审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建立更合理的人才培养和竞争机制,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民营企业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员工成才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频共振”。
(原题为《优化民营企业人才成长环境》作者 马呈忠 来源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