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之后首次在磐安或金华缴纳社保的并符合该文件条件人员于2023年3月31日之后登录浙里办APP中申请,县人力社保局或金磐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申请将按文件要求一年办理一次。
《磐安县人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4号)
磐安县人才生活补助申领步骤:
【资料图】
一、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浙里人才管家”磐安专栏
1.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应用,然后下滑到”区县特色”,选择磐安县。
2.进入磐安县详情页面之后,在”常用应用”中选择”生活补助”或者”购房补助”进行申报业务。
3.”购房补助”或”生活补助”业务申请。流程都是一样的,以”购房补助”为例。点击”购房补助”图标,点击”查看”,会显示出一个二维码,此二维码为购房补助申请表,下载或者截图,然后到手机浏览器中扫描此二维码,下载申请表。然后返回到申报页面,选择”是否金磐人员”,点击进入申报,进行业务申报。
二、在申报页面,填写完数据之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JPG、PDF),并按要求
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④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明细;
⑥《磐安县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 1)
申请人也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县内人才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金磐开发区及产业飞地人才提交至管委会,每年审核一次。
发放生活补助
1. 生活补助费用纳入县人才专项经费,县内人才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发放,金磐开发区及产业飞地人才由管委会负责发放,每年拨付一批。
2. 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做好人才在磐服务年限的验核,县人力社保局做好县内人才的信息认定,金磐开发区及产业飞地管委会做好辖区内人才的信息认定。各类人才须在每年的1 月份向各自信息认定部门申报上一年度在磐服务情况,并递交《****年度生活补助人才在磐服务情况表》。
附件:1. 磐安县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2. ****年度生活补助人才在磐服务情况表
以上两份附件统一下载入口:请点击此处查看